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 招聘公告
发布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更新日期:2021年04月08日浏览量: 次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我校2021年共计划引进团队8个,二类及以上人才6名、三类人才15名、四类人才38名、五类人才8名,详见附件。
三、人才需求专业方向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物理、茶学(含植物次生代谢)、蔬菜学、果树学、生态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与耕作学、森林保护、森林培育、植物病理学、农药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产品安全、动物遗传育种与繁育、动物营养与饲料、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兽医学、水产科学、农业工程、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林业工程、农业信息化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农林经济管理等。
四、引进人才范围
(一)一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及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二)二类人才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及相当水平的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三)三类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获得者及相当水平的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四)四类人才
1、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相当水平的卓越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2、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助理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优秀人才,国家级科研机构研究员或成绩突出的副研究员,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成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3、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中科院分区,下同)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35上,其中SCI影响因子不低于10.0的学术论文2篇,或单篇SCI影响因子不低于7.0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二区以上或A&H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前20%的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卓越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五)五类人才
具有海外留学背景、业绩突出的博士、博士后,或业绩突出的、学校急需的国内博士、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单篇影响因子大于6.0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单篇影响因子大于4.0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二区以上或A&H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前30%的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岁。
(六)引进人才团队条件和范围
团队带头人达到三类以上人才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五、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一)一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0万元,人文社科类350万元;
2、 提供500万元-8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不低于200万元(税前);
4、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在配备学术助手梯队和开展国际研究、交流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
5、配偶随调。
(二)二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0万元-20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200万元;
2、 提供200万元-4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 80万元-120万元(税前);
4、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5、配偶随调。
(三)三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0万元-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100万元;
2、 提供150万元-3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60万元-100万元(税前);
4、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5、配偶随调。
(四)四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2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50万元;
2、提供80万元-15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 25万元-50万元(税前);
4、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5、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商谈配偶工作调动或安置事宜。
(五)五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1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30万元;
2、提供50万元-8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
3、提供年津贴 15万元-30万元;
4、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实验室及配套设施;
5、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商谈配偶工作调动或安置事宜。
团队引进的参照以上待遇,按照协议兑现相关待遇。
六、非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原则上非全职引进人才必须是三类以上人才。非全职引进的人才依据实际来校工作时间,按照月薪3-5万元发放工作津贴;每年报销一次来校往返差旅费,配备科研助手,提供来校临时住房、工作室及配套设施等。
七、引才奖励
对推荐三类以上人才全职到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或机构,给予5-10万元奖励或一定的服务酬金。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786165(人事处、人才办)
人事处、人才办联系邮箱:rshc@ahau.edu.cn、ahnyzp@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学校+专业+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名称+中国博士人才网”格式注明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6116(纪委办)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农业大学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