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16年诚聘高层次人才
一、滨州医学院诚聘高层次人才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973”项目或“863”项目首席科学家;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第1位人员;“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泰山学者”等省级特聘教授、“青年千人计划”人选;
2. 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人员;
3. 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位人员;
4. 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高层次国家级科研课题,获上级资助自然科学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400万以上;
5. 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高层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上级资助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50万以上;
6.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在SCI、EI等发表8篇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SCI收录影响因子≥10.0的3篇以上,或在本专业SCI一区期刊(SCI分区均为大区,下同)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AHCI、CSSCI(核心库)收录10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篇以上;
7. 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三)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海外毕业博士需经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 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人员;
3. 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位人员,或二等奖第1位人员;
4. 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高层次国家级科研课题,获上级资助直接科研经费累计达200万以上;
5. 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高层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上级资助直接科研经费累计达30万以上;
6.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被SCI、EI等收录5篇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SCI收录影响因子≥5.0的2篇以上,或SCI收录影响因子≥10.0的1篇以上,或在本专业SCI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AHCI、CSSCI(核心库)收录6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以上;
7. 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四)第四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已经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海外毕业博士需经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CD(核心库)、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自然科学被SCI、EI等收录2篇以上,且单篇SCI影响因子≥4.0,或SCI影响因子≥2.0的2篇以上,或本专业SCI二区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或《新华文摘》部分转载1篇。 (五)人才团队
人才团队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达到国家级创新团队评选标准的团队,第二层次为达到省级创新团队评选标准的团队。并具备下列条件:
1. 第一层次人才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核心成员达到第一层次人才的不少于1人,第二层次人才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核心成员达到第二层次人才的不少于1人。
2. 需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符合学校学科群发展需要,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二、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 科研启动金 | 安家费 (万元) |
购房补贴 (万元) |
租房补贴 (元/月) |
住房或购房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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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 | 人文社科 | |||||
第一层次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第二层次 | 30 | 5 | 10 | 20 | 2000 | 提供不低于120M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由个人按校内成本价购买) 或校外购房补贴40万元 |
第三层次 | 10 | 3 | 5 | 10 | 1500 | 提供不低于120M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由个人按校内成本价购买) 或校外购房补贴30万元 |
第四层次 | 5 | 1 | 5 | 1200 | 提供校外购房补贴20万元 | |
普通博士 研究生 |
3 | 1 | 600 | 提供校外购房补贴10万元 |
注:
1、人才团队
团队成员符合上述人才引进标准的,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科研配套经费及其他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工资、津贴待遇
引进人才的工资按照国家、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校内津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科研启动经费,可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今后工作需要适当浮动。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立项的方式申领,按学校科研立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第二、三层次人才,其配偶的条件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学校岗位需要,可优先招聘录用;达不到规定要求,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
三、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填写《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直接向应聘学院提交应聘材料。电子邮件题目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
四、联系方式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2号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3056
电子邮箱:byrsc@163.com
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请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