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诚聘英才

滨州医学院2016年诚聘高层次人才

一、滨州医学院诚聘高层次人才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973”项目或“863”项目首席科学家;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第1位人员;“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泰山学者”等省级特聘教授、“青年千人计划”人选;

2. 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人员;

3. 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位人员;

4. 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高层次国家级科研课题,获上级资助自然科学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400万以上;

5. 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高层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上级资助到账科研经费累计达50万以上;

6.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在SCI、EI等发表8篇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SCI收录影响因子≥10.0的3篇以上,或在本专业SCI一区期刊(SCI分区均为大区,下同)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AHCI、CSSCI(核心库)收录10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篇以上;

7. 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三)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海外毕业博士需经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 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人员;

3. 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位人员,或二等奖第1位人员;

4. 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高层次国家级科研课题,获上级资助直接科研经费累计达200万以上;

5. 近5年作为第1位人员承担高层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上级资助直接科研经费累计达30万以上;

6.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被SCI、EI等收录5篇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SCI收录影响因子≥5.0的2篇以上,或SCI收录影响因子≥10.0的1篇以上,或在本专业SCI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AHCI、CSSCI(核心库)收录6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以上;

7. 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四)第四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已经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海外毕业博士需经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CD(核心库)、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自然科学被SCI、EI等收录2篇以上,且单篇SCI影响因子≥4.0,或SCI影响因子≥2.0的2篇以上,或本专业SCI二区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或《新华文摘》部分转载1篇。   (五)人才团队

人才团队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达到国家级创新团队评选标准的团队,第二层次为达到省级创新团队评选标准的团队。并具备下列条件:

1. 第一层次人才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核心成员达到第一层次人才的不少于1人,第二层次人才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核心成员达到第二层次人才的不少于1人。

2. 需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符合学校学科群发展需要,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二、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科研启动金 安家费
(万元)
购房补贴
(万元)
租房补贴
(元/月)
住房或购房补贴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第一层次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第二层次 30 5 10 20 2000 提供不低于120M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由个人按校内成本价购买)
或校外购房补贴40万元
第三层次 10 3 5 10 1500 提供不低于120M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由个人按校内成本价购买)
或校外购房补贴30万元
第四层次 5 1 5   1200 提供校外购房补贴20万元
普通博士
研究生
3 1     600 提供校外购房补贴10万元

注:

1、人才团队

团队成员符合上述人才引进标准的,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科研配套经费及其他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工资、津贴待遇 

引进人才的工资按照国家、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校内津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科研启动经费,可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今后工作需要适当浮动。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立项的方式申领,按学校科研立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第二、三层次人才,其配偶的条件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学校岗位需要,可优先招聘录用;达不到规定要求,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

三、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填写《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直接向应聘学院提交应聘材料。电子邮件题目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

四、联系方式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2号

学校网址:http://www.bzmc.edu.cn/

招聘网址:http://rsc.bzmc.edu.cn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3056

电子邮箱:byrsc@163.com

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请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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