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进修生院、研究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625人,其中本科生8529人,研究生6058人,留学生1038人;教师928人,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教师845人,辅导员83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67人、硕士生导师602人,教授285人,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8.29%。
学校现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欧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国际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共18个教学单位;设有诉讼法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研究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治政府研究院/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知识经济与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15个校级科研机构。其中,由中国政法大学牵头组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首批经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14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2014年,学校参与组建的“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成为第二批获得认定的24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学校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聚焦重大问题,服务国家战略,打造“法大智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目前已完成首批15个“智库”研究团队的遴选工作。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英语、德语、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共19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7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 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学校先后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173所知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通过各类合作交流项目派出近千名师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聘请三百余名长短期外国专家来校讲学。2008年建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学校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格局、规模已经初步形成。学校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2012年以来,学校已分别与英国班戈大学、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合作建成2所孔子学院。目前经学校积极筹备,第3所孔子学院——巴巴多斯西印度大学凯夫希尔分校孔子学院即将建成。
学校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度招聘计划及实施情况,现面向社会继续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教师。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应聘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教师职业素养;
(三)身心健康;
(四)非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度教学科研岗位需求及招聘具体条件
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专业 |
数量 |
具体条件 |
法学院 010-58909297 |
法理学/法律职业伦理 |
5 |
法学、比较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法律史学 |
中国法制史专业;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行政法学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宪法学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须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 |
军事法学 |
国际法、军事法或比较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通晓1-2门外语或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 |
民商经济法学院 010-58909328 |
民事诉讼法学 |
4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商法 |
民法 |
环境资源法或国际环境法 |
国际法学院 010-58909358 |
国际法 |
3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熟练运用英语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
刑事司法学院 010-58909372 |
刑法学 |
2 |
具有海外知名大学硕博学位,或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双博士学位(至少一个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有海外大学任教经验者优先。 |
侦查学 |
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专业博士学位,且硕士阶段为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等计算机相关专业或方向。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一定代码分析能力;具有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领域相关项目研究经验或者工作经验。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10-58909391 |
政治学理论专业/比较政治学专业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学术成果公开发表;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教学和开展独立的对外学术交流。 |
科学社会主义 |
1 |
优秀人才引进: 1、具有研究员或教授职称,且在科学社会主义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域有比较深厚的学术积淀; 2、有独立学术专著出版;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方向) |
1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方向,优先考虑人力资源测评与薪酬设计方向;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论文或有独立学术专著出版;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教学和开展独立的对外学术交流。 |
国际关系或外交学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欧洲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教学和开展独立的对外学术交流 |
全球学或国际问题研究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海内外知名大学;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第一学历为海内外知名大学;能够使用英语进行独立的对外学术交流。 |
人文学院 010-58909533 |
古代汉语/中国古典文献学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或现代汉语 |
2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有下列特长之一者优先: A.擅长演讲、辩论、朗诵; B.擅长文学创作; C.擅长话剧编导及表演; D.具有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技能或较深厚的古代传统文化素养(如书法、诗词格律、古文字); E.其他文化素养方面的特长。 |
法哲学 |
1 |
具有法律和哲学交叉学科背景;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马克思主义哲学或外国哲学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美术史或艺术美学或戏剧戏曲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
逻辑学或法理学(法律逻辑方向)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商学院 010-58909402 |
统计学/产业经济学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英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海内外知名院校学士、硕士学位;数理基础扎实,能够胜任相关专业全英文教学工作。 优秀人才引进: 1、具有高等学校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职经历; 2、具有英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英美知名大学进修经历; 3、在国内本学科有重要影响; 4、在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中担任首席专家的优先。 |
金融学/金融工程 |
1 |
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 |
1 |
应届毕业生取得英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会计、审计专业仅限取得英语国家知名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者;具有海内外知名院校学士、硕士学位;能够胜任相关专业全英文教学工作。 |
世界经济/国际金融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英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海内外知名院校学士、硕士学位。能够胜任相关专业全英文教学工作。 |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5890960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2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外语好,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 |
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 |
社会学院 010-58909593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2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心理学 |
专业为心理统计或个体心理咨询方向;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010-58905574 |
新闻与传播学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传播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方向优先;有交叉学科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论文被SCI\SSCI收录者优先。 |
引进人才1 |
优秀人才引进: 1.具有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职称,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 2.传播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法制新闻、传播法方向优先; 3.有海外学习经历和海外高校博士学位者优先; 4.有交叉学科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
外国语学院 010-58909459 |
英语语言文学 |
4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有连续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方向 |
德语语言文学 |
法语语言文学翻译方向 |
科学技术教学部 010-58909500 |
计算机 |
2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实践能力强,有海外学习背景优先。 |
体育部 010-58909494 |
健美操 |
1 |
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作精神。 |
比较法学院 010-58908243 |
比较法学 |
1 |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精通两门外语,有较强的学术能力;精通德语、意大利语、英语者优先。 |
人权研究院 010-58908276 |
人权法学 |
1 |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人权法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外语水平好。 |
国际儒学院 010-58908001 |
中国哲学/中国历史 |
1 |
优秀人才引进: 1、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岗位任职经历,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优秀学术成果; 2、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外语水平高,能够胜任国际交流相关工作。有海外学习或访学背景者优先。 |
诉讼法学研究院 010-58908270 |
民事诉讼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在海内外学术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者优先。 |
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
1 |
优秀人才引进: 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近两年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以上;具有博士以上学位,从事诉讼法教学经历,并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
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010-58908275 |
中国史 |
1 |
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综合学术素质,熟练掌握1-2门外语;为人诚恳正直,有一定的人际协调与沟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研究明清史方向者优先。 |
法治政府研究院 010-58908184 |
行政法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本、硕、博所学专业均为全日制高校法学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与过国家级重大课题者优先;有海外学习或研究经历者优先。 |
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 010-58908000 |
全球学/国际问题研究 |
1 |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外语语种为英语,应达到独立进行对外学术交流的水平。 |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政法大学高校教师招聘系统(www.edu.cn/cupl)注册并投递简历,投递简历时请一定选择所应聘的职位。
(二)各部门组织进行简历筛选、面试、试讲等考察工作。
(三)学校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审批、体检及公示。
(四)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一般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010—589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