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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3日

为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博士毕业生若干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广西成立最早、规模较大、学科较齐全、综合实力较强,主要从事中医药、草药的开发研究以及临床用药前的药理、毒理试验研究的专业机构。“八五”期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为全国十大中医药院所之一。占地30亩,建筑面积24200平方米。设有中药资源研究所、中药化学研究所、中药药理研究所、中药质量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制剂中心、健康产业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等研究科室以及中医门诊部。是西南特色民族药物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广西中药新药研发中心依托单位,广西科技创新“金源单位”,广西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药学类、中药学类、中医学类等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博士毕业生若干名,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岗位所需的条件
待遇
安家补贴费
工资及福利待遇
科研经费和科研团队
优先入编
后备干部培养
家属安置
其他待遇
学科带头人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2.能指导本学科的创新和发展,在本学科学术和技术领域范围内有所建树;
3.德才兼备,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原单位已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
4.具有博士学位;
5.兼有以下1项以上条件:
(1)担任省级医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
(2)曾经主持或有在研的国家级科研课题;
(3)主持获得新药临床研究批件、保健食品批文;
(4)以第一完成人开发的单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200万元以上。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
每人7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符合自治区相关购房政策的,可以优先申购我院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非还建住房一套。
引进人才享受单位在编同等技术职称或行政级别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规定办理。
引进人才到院工作后,前三年每年每人给予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按实际情况配备科研团队人员。
引进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入编事业编制。
引进人才表现优秀的,经院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可聘任为科室主任。
引进人才的配偶如需要安排工作的,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由院根据其学历及专业聘用到适当岗位工作,享受我院正式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到院工作后,其到院考察和接受综合考核的交通费、住宿费,分别给予报销1次。来院工作的搬家费用(含配偶、随行子女的搬家费用),凭有效票据给予报销
专业技术骨干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博士;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
3.兼有以下1项以上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曾在地市级及以上科研单位、高校、医院任过科室副职及以上职务,在当地本学科内起骨干作用的人员;
(3)曾经主持或有在研的国家级科研课题;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学术论文2篇以上。
每人6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符合自治区相关购房政策的,可以优先申购我院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非还建住房一套。
博士毕业生
1.既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又有博士学位证;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SCI学术论文;
3.具有主持或以主要科研骨干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者优先。
每人5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符合自治区相关购房政策的,可以优先申购我院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非还建住房一套。
对于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八桂学者、省级特聘专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高端人才,待遇从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福利待遇

经考核符合我单位引进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入实名编,可享受人才引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具体如下:

安家补贴费标准为:学科带头人每人70万元,科研骨干每人60万元,博士毕业生每人5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符合自治区相关购房政策的,可以优先申购我院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非还建住房一套。

引进人才到我院工作后,前三年每年每人给予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按实际情况配备科研团队人员。

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长期有效,欢迎应聘者积极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按“本人所学专业+姓名+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人才类型”(例如:中药学专业+张三+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格式命名。报名材料命名方式与邮件主题相同,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zyyyrsk@163.com,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2)。附件1填写后用WORD及PDF文档(手写签名)发送、附件2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命名规则:原文档名+姓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岗位序号+姓名)。

报名材料文件夹压缩后按“本人所学专业+姓名+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人才类型”(例如:中药学专业+张三+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12M。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组织开展简历筛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存在档案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确定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瞒报疫情、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应聘者,将取消拟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5874430 18176883726 潘老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2年6月8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