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博士人才引进要求及待遇

发布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7日招聘岗位:优秀博士

泱泱成均,在江之滨;启真育贤,巍矗鄂南。

湖北科技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学校坐落在湖北省咸宁市,现有温泉、咸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861亩,校舍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00余人、留学生120余人;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70余人、博士420余人、研究生导师120余人;现有特聘院士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14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6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6亿元;图书馆藏书229万册,中外文期刊14万种,电子数据库33个。校园风景优美,办学条件完善,被评为“生态园林式学校”。

  八十余载栉风沐雨、弦歌不辍,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15万余人,他们中绝大多数已成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海内外学界名流、商界雄才、政坛精英。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先进单位、湖北省示范思政课教学基地、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省高校后勤管理先进集体、湖北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新的历史时期,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依法依规治校,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详细简介请访问学校官网

一、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

(二)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且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二、业绩要求

按照科研成果将引进的博士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A、B、C、D类博士。

1.A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所发表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或在SSCI、A&HCI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ence或Nature子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二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工科类博士研究生(不含材料类)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且在SCI四区、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同时,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1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不含材料类)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CI三区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排名前五)。

2.B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博士在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非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同时,在SCI、SSCI、CSSCI(非扩展版)、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3.C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非材料类)博士研究生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4.D类博士

对于研究成果未达到C类博士标准,但又确实需引进的博士,定为D类博士。

以上四类博士条件中,成果为近8年的。其中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并列作者只认可排序第一的)。在读博士期间的论文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排序第2的并列第一作者,可视同第一作者。

SCI、SSCI及CSSCI期刊分区均以《湖北科技学院学术期刊分类认定标准(试行)》(湖科科〔2021〕4号)规定为准。

三、引进待遇

1.人才引进费(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 基础性购房补贴 (税后) 激励性购房补贴(税后) 科研启动基金
理工类 人文社科类
A类博士 50 20 20 10
B类博士 40 20 15 7.5
C类博士 30 20 10 5
D类博士 20 20 10 5

引进费按如下方式发放

(1)基础性购房补贴: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一次性发放。

(2)激励性购房补贴:入职后三年内获得以下成果之一时一次性发放。三年内未达到要求的,取消激励性购房补贴。

①主持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③人文社科类在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非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成果(论文、项目、奖励等)均要求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含并列作者)。

(3)科研启动基金: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

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双方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基金。如仅一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则符合条件者按对应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基金,另一方按D类博士对待。

2.工资待遇

(1)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计发;

(2)每月给予 800 元博士津贴;

(3)入职前三年,享受三级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若入职时已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则享受一级副教授(专业技术五级)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待遇。

3.其他待遇

(1)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女性在37周岁以下的A类博士,其购房补贴另加5万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2)学校为每位博士配备电脑1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5-8338007

邮箱:hbkjxy8338007@sohu.com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