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24年人才招聘
发布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日期:2024年6月4日
一、学校简介
菏泽学院位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其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为普通本科高校。历经7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高校。学校为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立项单位、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24亩,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开设66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46万人。现有专任教师1266人,其中博士361人、硕士77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培计划专家3人,省突贡专家、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教学名师等7人,获批省高校“人才引育计划”团队、“青创科技计划”团队、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8个,聘用“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等高水平专家12人,拥有“双师型”教师789人。拥有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业中心6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省非遗研究基地等6个。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修德、笃学、求是、创新”校训,大力实施“四大战略”“十大工程”,坚持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向着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不断迈进。
二、引进范围
(一)高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相关学科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前瞻的学术视野,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专家学者。
(二)高水平团队
推动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或研究平台、专业群建设的高水平学术或技术团队。
(三)博士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教育背景、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所学专业领域符合学校需要,身心健康,且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分为A类、B类、C类、D类、E类。 对A、B类博士,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C、D、E类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学科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待遇。
经学校综合评议达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薪酬等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商定。
全职引进的青年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引进博士层次,发放相应数额安家费,拨付科研启动经费(博士分类条件和任务目标指导标准见附件3)。对引进人才实行聘期和合同管理,服务期8年,其中前4年为首聘期。首聘期安家费分三次发放,科研启动经费以校级课题科研立项的方式申领,按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管理。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金额)
类别层次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经费 | 备注 | ||
---|---|---|---|---|---|
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
博士研究生 | A类 | 70万元 | 30万元 | 20万元 | 配偶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处理。 |
B类 | 50万元 | 20万元 | 15万元 | ||
C类 | 30万元 | 15万元 | 10万元 | ||
D类 | 10万元 | / | / | ||
E类 | / | / | / | 首聘期内按10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
说明:
1.以上待遇包含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必须发放的部分,如另有其他符合省、市相关人才政策的人员,学校可协助办理相关人才业务。
2.菏泽市的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等地方补贴,根据菏泽市有关政策执行。
注:学校视周转房房源情况,可为全职引进博士提供周转房,居住期限为1年,居住期间免收房租。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引进博士类型(评议时只计算近5年内的成果。达到高一层次人才入选条件的可选择低层次人才的任务和待遇),发放相应数额安家费,拨付科研启动经费。
首聘期内安家费分三次发放,签订合同后预发放50%,完成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30%,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20%。(博士分类条件和任务目标指导标准见附件3)
提前完成首聘期任务的,可申请提前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剩余安家费。超额完成任务目标,达到更高层次博士类型任务要求的,就高兑现待遇。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30%安家费延缓发放,待期满考核合格后补发。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给予一年宽限期,宽限期期满完成考核任务目标,补发剩余安家费;宽限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剩余安家费不予发放。
(二)柔性引进待遇。柔性引进待遇根据来校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确定。
(三)与我校共同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研究项目,或参加我校人才工程评选的,按照菏泽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四)预聘制。按教师岗位引进的博士,对其中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突出的,可预聘为副教授、教授,享受与校内同层级职称相同的待遇,并可按预聘岗位参加学术活动(见附件4)。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科。
四、联系方式
请填写《菏泽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分别发送至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科邮箱(hzxyrczp@hezeu.edu.cn)和相关学院联系人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及岗位+应聘专业+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姓名+博士人才网”。如:“城市建设学院教师+土木工程+博士研究生+**大学土木工程+王**+博士人才网”。
联 系 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530-5668661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菏泽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74015
附件下载:
1《附件1:招聘博士专业.doc》(附后)
3《附件3:博士分类条件和任务目标指导标准.doc》(附后)
说明:1.上表内容既是对拟引进博士进行学术水平评估及分类的依据,也是对已聘博士落实待遇及任务目标的依据。其中第1、2、3、7项是确定性条件,完成其中一项即视为完成目标任务;第4、5、6项要完成其中任意两项方可视为完成任务目标。
2.表中所列“项目”应为主持人;“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入职前发表的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经费”、“智库”均应为第一完成人;“著作教材”应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