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业务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条件,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鼓励具有相关行业或企业工作经验者应聘专职教师岗位。

(三)学历条件

在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起点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

(四)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专职教师岗位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行业或企业工作经验的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学校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教师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

(六)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其他未尽事宜见黄山学院人事处网站《2016年度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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