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一级学科 | 专业、研究方向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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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精密加工、绿色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机械设计、设计方法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设计、工程图学;机器人、自动控制、故障诊断;医疗器械机构设计、医疗器械控制系统;先进能源装备技术、过程强化与节能环保装备技术、流体密封与测控技术、失效分析、压力容器安全保障及高温服役性能、冶金机械 |
叶院长 0519-86953201 yexia@jsut.edu.cn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测试技术及仪器、现代传感技术、信号检测与信息处理 |
罗院长 0519-86953221 dxlys@jsut.edu.cn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嵌入式开发、机器视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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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 | 生物信息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机器人与智能控制,过程控制与智能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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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分析与控制、电气设备故障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电力传动及其控制系统、电力电子技术及其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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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 | 信号处理、通信系统、通信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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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区块链、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复杂网络技术、无线网络通信、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后量子密码安全技术;计算机控制工程技术、大数据与数据挖掘 |
范院长 0519-86953241 fanhonghui@jsut.edu.cn |
软件工程 | 软件分析与测试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软件工程、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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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技术 | 数字交互技术、数字图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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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车辆安全与节能技术、车辆电子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整车匹配及关键零部件技术 |
张院长 0519-86953495 zlc@jsut.edu.cn |
交通运输工程 | 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电力电子与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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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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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 | 大气污染监测与治理、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土壤修复、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 |
刘院长 0519-86953261 lwq@jsut.edu.cn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工业催化、化工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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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学院 | 材料加工工程 | 金属塑性成形、轻合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高分子材料、材料表面超疏水 |
卢院长 0519-86953281 jxlyl@jsut.edu.cn |
机械工程 | 工程力学或固体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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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 数学 | 分形、代数、几何;方程、运筹与控制;数学教学论 |
朱院长 0519-86953411 zxq@jsut.edu.cn |
统计学 | 应用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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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 半导体功能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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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 |
张院长 0519-86953301 zzshou@jsut.edu.cn |
应用经济 | 国际贸易、国际商务、金融学、金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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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学院 | 文学 | 古代汉语或文字学、现代汉语或应用语言学、现当代文学、文学理论、应用文体研究、新闻传播、文化创意 |
司马院长 0519-86953402 simz@jsut.edu.cn |
管理学 | 档案管理学、公共事务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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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语文教学法或语文课程教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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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
李院长 0519-86953381 lidefang@jsut.edu.cn |
心理学 | 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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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 | 英语语言学、英语教育、英汉翻译、商务英语、德语语言学;日语语言学 |
张院长 0519-86953341 zhangxin@jsut.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哲学 | 科技哲学 |
侯院长 0519-86953521 houqiang@jsut.edu.cn |
历史学 | 中国近现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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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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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美术学 | 美术理论、摄影 |
范院长 0519-86953364 fanying@jsut.edu.cn |
设计学 | 媒体艺术、服装设计、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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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与影视 | 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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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学部 | 教育学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庄院长0519-86953532 zxz9326@jsut.edu.cn |
高教研究室 | 教育学 | 院校发展研究、应用型本科教育研究 |
郭处长0519-86953691 guogy@jsut.edu.cn |
体育部 | 体育学 | 体育教育、体育人文社会学 |
易主任 0519-86953503 yf@jsut.edu.cn |
(一)中吴菁才
受聘“中吴菁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分为院士、中吴学者、中吴特聘教授、中吴讲座教授四个层次。基本条件分别为:
1 院士。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外籍院士。
2 中吴学者
(1)A类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等。原则上50周岁以下。
(2)B类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类);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取得(终身)教授或相当职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取得(终身)副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原则上50周岁以下。
3 中吴特聘教授
A类: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等;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副教授(终身)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原则上45周岁以下。
B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原则上40周岁左右。
C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获得者等;或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海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或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论文,已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原则上35周岁以下。
D类:海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或国家千人计划(企业类)人选。每年来校工作2-3个月。
4 中吴讲座教授
符合中吴学者、中吴特聘教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每年来校工作2-3个月。
(二)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中的两条:
1 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资助项目;
2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3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期刊(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可包括通讯作者身份1篇);或SSCI收录论文3篇或CSSCI源刊论文5篇。
(三)优秀青年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且符合当年博士引进分档的具体条件。
1 A类博士
(1)毕业于海外知名大学,或中科院、社科院、原“985”“211”院校、“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学科”或学科专业排名全国前三高校。
(2)成果达到当年度 《优秀青年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要求。
2 B类博士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较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成果达到当年度《优秀青年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要求。
3 C类博士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成果达到当年度《优秀青年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一览表》要求。
(四)创新团队
1 创新团队的学科领域应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布局规划需要,成员组成一般为6人左右。
2 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是知名学者(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身体健康,有开阔的视野和胸怀;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
3 创新团队成员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与团队领军人才学科关系密切,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特殊人才
学校发展急需,具有丰富工程实践背景,经考核确认具有某一方面专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在社会、文化、教育、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业界公认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
人才类型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协议工资(万元) | 配偶及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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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
中吴菁才 | 院士 | 300 | 面议 | 协助解决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问题 | |||
中吴学者 | A类 | 200 | ≥800 | ≥160 | 120 | ||
B类 | 160 | ≥600 | ≥140 | 80 | |||
中吴特聘教授 | A类 | 100 | ≥500 | ≥80 | 60 | ||
B类 | 80 | 100 | 40 | 40 | |||
C类 | 50 | 40 | 15 | 25 | |||
D类 | 标准为1-2万/月;海外人员每年可报销2次往返经济舱机票;学校提供短期公寓住房;提供必要的实验用房和仪器设备。 | ||||||
中吴讲座教授 | 标准为1万/月;学校提供短期公寓住房;提供必要的实验用房和仪器设备。 | ||||||
学科带头人 | 100 | 50 | 20 | 协助解决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问题 | |||
优秀青年博士 | A类 | 50 | 20 | 10 | 紧缺A类 直聘副高 |
酌情安排配偶工作 | |
B类 | 30 | 15 | 8 | 享受副高奖励绩效 | |||
C类 | 15 | 10 | 5 | ||||
创新团队 | 团队负责人待遇面议 | ≥300(含实验室建设费) | 团队成员(博士及以上)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人才引进各层次待遇执行 | ||||
特殊人才 | 参照优秀博士待遇一事一议 | ||||||
补充待遇: 1.对有海外1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者,增加安家费3-5万元,其中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者增加安家费5万元,其他增加安家费3万元。 2.引进人才符合常州市龙城英才相关引才资助的,自行申领,不纳入学校安家费总额。 3.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房租金1800元/月,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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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江苏省“江苏特聘教授”等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推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