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辽宁科技大学(原鞍山钢铁学院)坐落于祖国的钢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辽宁省鞍山市。学校于1948年建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理学、经济、管理、文学、法学和艺术等七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为进一步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汇聚更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专家、学者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1、材料与冶金学院院长1人;

2、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人;

3、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1人;

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1人;

5、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人;

6、土木工程学院院长1人;

7、艺术学院院长1人;

8、矿业工程学院副院长1人;

9、各专业、学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0人。

以上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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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计划信息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所属学科 投递简历 招聘
数量
学历 学位 资历条件 人才引进待遇
1 材料与冶金学院院长 材料、冶金、热能等及相关专业 投递简历 1 研究生 博士
1、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工作思路;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现状,对学院发展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有国内外大学的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4、身心健康,一般男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研究员及相应职务;国外应聘者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以上及相应职务(应聘艺术学院院长或业绩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1、工资福利及岗位津贴,根据受聘岗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2、学校根据受聘人员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以下人才引进待遇:
(1)学校提供一套90-120平方米左右住房,在校工作满八年后产权移交个人;
(2)提供10万元安家费;
(3)根据工作计划和学科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经费,安排所需科研用房,协助申请辽宁省专项经费资助等;
(4)安排配偶工作;
(5)受聘人员条件如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见附件2)规定,学校按照“就高”的原则提供相关待遇。

2 化学工程学院院长 化学、化工、应化、环境、生物等及相关专业 投递简历 1 研究生 博士
3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 机械、机电等及相关专业 投递简历 1 研究生 博士
4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电子、信息、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等及相关专业 投递简历 1 研究生 博士
5 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土木、结构、交通工程等及相关专业 投递简历 1 研究生 博士
6 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管理类各学科及相关专业 投递简历 1 研究生 博士
7 艺术学院院长 艺术表演类各学科、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 投递简历 1 研究生 博士
8 矿业工程学院副院长 矿业工程类及相关专业 投递简历 1 研究生 博士
9 教学科研岗位 理、工、文、经、管、法、艺术各专业 投递简历 20 研究生 博士 年龄40周岁以下,国内重点大学或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研究成果较突出。 详见《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合计 28
联系人: 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412-5928215 电子邮箱:V_RC@163.COM

二、院长、副院长重点工作目标及主要岗位职责

1、推进学科建设,提升科研能力,提高学术水平;

2、推进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3、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打造优秀学科团队;

4、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的交流与合作;

5、争取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取得国家级标志性成果,提高本学科的国内知名度。

三、院长、副院长应聘条件

1、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工作思路;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现状,对学院发展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有国内外大学的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4、身心健康,一般男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研究员及相应职务;国外应聘者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以上及相应职务(应聘艺术学院院长或业绩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聘用期限及工作时间要求

1、首聘期为四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聘用院长或相关学科教授岗位;

2、受聘人员需全职在校工作,并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院长、副院长相关待遇

1、工资福利及岗位津贴,根据受聘岗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2、学校根据受聘人员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以下人才引进待遇:

(1)学校提供一套90-120平方米左右住房,在校工作满八年后产权移交个人;

(2)提供10万元安家费;

(3)根据工作计划和学科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经费,安排所需科研用房,协助申请辽宁省专项经费资助等;

(4)安排配偶工作;

(5)受聘人员条件如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见附件2)规定,学校按照“就高”的原则提供相关待遇。

六、招聘程序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接受报名期限至2014年5月31日止;

2、学校从2014年1月起每个月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一次评审,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候选人参加答辩和面试(学校负责往返旅费);

3、考核通过人员,学校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双方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受聘人员的岗位职责、目标、待遇等事项以协议为准)。

七、应聘者提供的材料

1、填写并提交《辽宁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签字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供近5年的成果清单,5篇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复印件;

3、提供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证书)等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人事处(辽宁科技大学机关楼418室)邮 编:114051

联 系 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412-5928215

电子邮箱:V_R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ustl.edu.cn

 

附件:《辽宁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辽宁科技大学

2014年1月

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博士人才网 http://www.91bosh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