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方案
招聘岗位:专任教师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立于1958年春。196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由此开启本科教育之扉。1986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9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成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总体鸟瞰图
学校现有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9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2000余人。专任教师138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30多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20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0人次;海军高新人才工程、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80余人次。
学校现有1个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28个硕士点,2个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共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1门,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获国家级和省级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8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35项,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16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项目26项。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科研反哺教学,不断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先后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现有现代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菌物产业工程技术中心、中南半岛研究中心、闽南文化研究中心、两岸一家亲研究院、教育督导智库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智库和科技创新团队,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欧美、澳新、日韩、东南亚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的8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具备福建省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招生资质,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至今已招收来自美国、俄罗斯、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喀麦隆等40多个国家的30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深造。学校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落地,是“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的中方成员单位,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麦考瑞大学、美国北亚利桑大学、特洛伊大学等高水平大学举办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与全球50余所高校开展学分互认、国际课程、硕士预科、交换访学等项目,为本校和国内学生提供赴海外留学新渠道。


学校充分发挥对台地域优势,积极推进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先后编辑出版《台湾通史》(6卷本)、《闽南涉台族谱汇编》(100册)、《台湾族谱汇编》(80册)等一批涉台研究著作,7项研究成果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与全国台联共建圆山学院,建立全国台联系统干部暨优秀台胞教育培训基地。获批“对台单招”试点高校,具备联合招收港澳台侨本、硕、博学生资格和免试招收台湾地区学测生、统测生、“分科测验”学生资格,与台湾地区30余所高校保持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合作。2011年至今连续举办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选送1500多名大陆学生赴台交流学习。
学校秉承“博学 明理 砺志 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11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先后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新闽南师大建设”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统一、中国-东盟民心相通、海内外闽南人统一战线构建”等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东南亚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建设步伐,为全方位推动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数据截至2024年10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拟在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报名者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报名者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报名者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之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和闽南师范大学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全年招聘(至岗位成功招聘截止)。
2.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应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打包形式发送至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邮箱以视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学院+应聘需求学科专业+博士人才网”方式命名。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五年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著 (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名称;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等;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
(3)博士毕业于国(境)外高校应聘者同时提供博士阶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校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论文、博士毕业学校或学科最新排名。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六、考察体检
考察环节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和闽南师范大学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聘用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学校相应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学校住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兑现。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由学校财务处代扣代缴。
4.我校积极协助引进人才申报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漳州市支持引进研究生人才、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人才类型或项目。
5.学校教师职称评聘设有绿色通道,符合引进人才职称评聘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教授、副教授职称。
6.子女可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办学声誉好、社会评价高。
7.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漳州市人才公寓、“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人才房。
九、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人:苏老师、尤老师
电话:0596-2591337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我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附件下载: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
闽南师范大学
202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