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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更多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4日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地处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腹地,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直管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前身是中国化学工业的先驱者范旭东、侯德榜等人创办的“远东第一大厂”——永利化学工业公司錏厂厂办校(大厂地名由此而来),历经永利化工专科学校、南化公司化工学院、南化公司技工学校、化工部南京动力学校分校、化工部南京化工学校、南京化肥厂化工学校、南化公司化工学校、南京化工学院南化分院、南京化工学校、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等历史变迁。2001年学校独立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年成为江苏省首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正式确定为国家骨干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5年2月学校更名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
njpi.edu.cn/
)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放宽至50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岗位
代码
招聘
单位
经费
来源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人数 学科(专业或方向) 学历 学位 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
对象
单位
所在地
其他说明
01 生物与环境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医药化工类(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学类(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药剂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硕士研究生要求具有3年以上生物或制药企业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不限。 不限 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欣乐路188号 引进高层次人才
02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基础理学类(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类(化学工程、应用化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硕士研究生要求具有3年以上化学工程类企业工作经历或教学经历,博士研究生不限。 不限
03 智能制造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机械工程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研究方向:工业机器人或自动化控制类。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产品研发、技术服务能力。 不限
04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机械工程类、材料工程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有较强的机械设计、制造的理论基础,能熟练使用一种以上三维CAD软件,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经验。 不限
05 电气与控制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06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07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08 信息工程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计算机(大类)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具有虚拟化或云计算工程实践与开发基础。 不限
09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计算机(大类)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具有移动软件或大数据应用开发基础。 不限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2 财务财会类;      税务税收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11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工商管理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12 航空与汽车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13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车辆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14 基础科学部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1 日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不限
注:本次招聘学科目录按照《江苏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发布、2015年增补)》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具体由学校负责解释。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www.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8月28日09:00-9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8月28日09:00-9月11日2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9月14日—9月15日9:00-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笔试、试讲、面试

(二)考核程序

1.笔试:笔试按照我校制定的笔试办法执行。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学校网站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2.试讲:试讲按照我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时间、地点、测试方案将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试讲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在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按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原件)。

4.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排名将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未能按计划完成,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372619、57024651

联系人:王老师、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7013249

联系人:陆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中国博士人才网+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