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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待遇

更多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1.学科带头人

A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4周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或条件相当者):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③教育部“长江学者”;④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⑤国家级教学名师。

B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4周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或条件相当者):①湖南省“芙蓉学者”;②省级学科带头人;③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④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⑤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重大教学科技奖励。

2.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原则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3 . 优秀硕士研究生

部分专业引进急需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相关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A类:安家费300万元; B类:安家费120万元。

2.学科团队建设经费或科研启动费100万元。

3.学校提供面积120平方左右具备直接入住条件的住房一套,服务期6年内免租金;或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服务期6年内享受。

4.安排配偶工作。

5.工资福利面议。

(二)博士研究生

1.安家费

①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80万元;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60万元;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其他博士5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

①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博士,自然科学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5万元;

②其他博士,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5万元。

3.工资福利

①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享受校内同类教授工资福利待遇,教授津贴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

②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根据教学科研业绩享受副教授五级或六级工资待遇,按博士考评及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每月享受800元至1000元博士津贴;

③中级职称以下的博士享受副教授七级待遇,按博士考评及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每月享受800元至1000元博士津贴。

4.住房

学校提供面积45平方左右具备直接入住条件的周转房一套(如房源不足,则不提供),服务期6年内免租金,再提供住房补贴500元/月;或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服务期6年内享受。

5.配偶

①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

②配偶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加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安排工作;

③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实行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与学校同类人员一致,办理参加“五险一金”手续。

(三)优秀硕士研究生

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硕士研究生,如果近5年科研成果:文科类(含经济管理类)发表被CSSCI(核心库)检索的论文3篇,或被SSCI收录1篇;医科类发表被SCI检索的论文2篇;艺术类发表被CSSCI(核心库)检索的论文2篇,或个人在中宣部、文化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美协主办全国美术作品展、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节全国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文化部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2017-2021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中宣部主办的五个一工程歌曲评选、文化部主办的全国声乐展演、中国艺术节之“群星奖”、民族器乐展演、全国流行音乐新人选拔赛,中国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金钟奖比赛获得等级奖(含入选)3次的,给予科研启动费10万元,配偶是硕士研究生的解决配偶工作。

(四)其他

①博士已婚不要求学校安排配偶工作的,另增加安家费10万元。

②博士后出站人员,另增加安家费5万元。

③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5年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的论文(含SCI、EI、SSCI、A&HCI收录,《中国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或者其他相当条件者,另增加5万元安家费。

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安家费(税后)发放,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在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转入湘南学院后一次性支付;暂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先签订聘用合同,待取得博士学位、人事档案转入湘南学院后一次性支付。

⑤未晋升教授或副教授的,学校提供晋升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绿色通道,在政策范围内确保评聘职数。申报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成功的或已有并及时转入学校的,直接聘为教授职务。

⑥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正高职称而没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5万元。其他待遇参照学校博士引进待遇执行。

⑦条件特别优秀的,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⑧博士研究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约管理,按照责、权、利一致原则签订协议。人才引进协议中须明确被引进人才引进后服务期内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违约者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处理。

(二)高层次人才科研业绩审核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对提供不实材料而引进的人员,学校发现后有权随时解聘,并收回学校提供的全部待遇。

联系方式:人事处电话0735-2653099(张老师)

其他事宜请发人事处招聘邮箱:xnxyrsczp@163.com(投递简历邮件主题:中国博士人才网+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湘南学院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