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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更多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1日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访问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编制外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宜宾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宜宾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

学校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266.89亩,校舍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藏书301.15万册(含电子图书153.65万册),拥有固定资产近6亿元。

我校现有教职工1010人。有正高级职称84人、副高级职称269人,博士92人、硕士442人;有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8人。另聘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校外专家教授和双师型教师160余人。

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59个、专科专业37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近15000人。

学校通讯地址为: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和参考资料(范围)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要求和参考资料(范围)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请查阅宜宾学院网站相关人才需求信息(具体信息详见:http://www.yibinu.cn/web/rcpy_2.aspx?id=27&cid=27&pid=7)。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要求和参考资料(范围)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 (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条件要求和参考资料(范围)一览表》)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报考学生处专职辅导员A岗者,须为中共党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编制外招聘名额为2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条件要求和参考资料(范围)一览表》。

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和参考资料(范围)一览表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学历或学位 专业条件要求 参考资料或考试范围 备注
学生处 专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A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专业不限 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政策理论,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团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创新创业教育等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方面内容
须中共党员
网管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 网管专业技术A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专业 计算机网络(第6版),谢希仁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ISBN:978712120167
文新学院 专任教师 文新A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新媒体概论(第二版),宫承波主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ISBN:9787504359704
专任教师 文新B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戏剧与影视学 影视视听语言,张菁、关玲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出版,ISBN:9787811271959
物电学院 专任教师 物电A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机械工程 电路(第5版),邱关源原著,罗先觉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ISBN:978704019671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计算机A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数据库系统原理与应用教程(第三版),闪四清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ISBN:9787302171850;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吴伟民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ISBN:9787302147510;
图书馆 教辅人员 图书馆A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图书馆学专业、情报学专业 信息资源管理,马费成、李纲、査先进著,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ISBN:7307031515
数学学院 专任教师 数学A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吴伟民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ISBN:9787302147510;C程序设计(第四版),谭浩强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ISBN:9787302224464
政府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政管A岗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社会学、公共管理 现代公共关系学(第三版),何修猛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9111651

注:专业条件要求未带专业字样的为一级学科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学院网站(http://www.yibinu.cn),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00:00至11月20日17∶3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1.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中下载《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宜宾学院公招报名邮箱ybxygz@163.com,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我校将在2016年11月21日-22日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于2016年11月23日在宜宾学院网站发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的名单。因个人未按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造成的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责任自负。《报考信息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5日9:00-11:30的工作时间到宜宾学院行政楼3楼计财处315室缴纳笔试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宜宾学院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16:00前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5日17:30前到宜宾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3楼303室)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计财处(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3楼315室)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9:00-11:40持本人身份证、缴费凭据到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3楼303室)确认并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得代领。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专职辅导员A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即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详见《岗位条件要求和参考资料(范围)一览表》。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11月26日在宜宾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6年11月29日12:00前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11月29日16︰00前的工作时间电话(0831-3530986)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本人。有变化的查分结果于2016年11月30日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专职辅导员A岗面试形式包括现场答辩和特长展示。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回答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问题。特长展示是在答辩现场对报考者综合素质的一种检验,其展示的内容和形式由报考者自行确定。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答辩时间15分钟,特长展示时间5分钟。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答辩80分,特长展示20分,不指定参考教材。

网管专业技术A岗面试形式为现场提问答辩。考官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主要考核计算机网络安全、云计算和物联网的相关知识及综合应用水平,考查团队协作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教材。

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形式包括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两部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专业试讲时间15分钟,专业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试讲可采用PPT的方式,但在试讲过程中不得出现相关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试讲60分,专业答辩40分。专业试讲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详见《岗位条件要求和参考资料(范围)一览表》(附件1)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宜宾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宜宾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6年12月1日由宜宾学院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宜宾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5)专职辅导员A岗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宜宾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宜宾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宜宾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如某招聘岗位应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宜宾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宜宾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宜宾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宜宾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宜宾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通过公示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宜宾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书(本次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不使用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属编制外聘用,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2、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工资待遇与编制内同类同级人员一致,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学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在其个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4、实行岗位等级与岗位晋升制度,符合条件规定的可申请晋升相应的岗位等级,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履职考核,享受岗位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1-3530986(宜宾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1-3545013(宜宾学院纪委监察处)

附件:

1、《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关于XX所学专业的认证

宜宾学院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