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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2024年第一批)

发布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个岗位共3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4年第一批)》(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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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代码“B05-24-01至B05-24-03”的招聘岗位,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8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岗位代码“B05-24-01至B05-24-03”的应聘者,本轮报名请在2024年4月7日(周日)16点前完成为宜,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B05-24-04至B05-24-21”(专业带头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应聘者,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布初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为“B05-24-01至B05-24-03”的招聘岗位,按照最低开考比例1:3组织招聘;岗位代码为“B05-24-04至B05-24-21”的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1)初试:一般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前安排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可安排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计入初试成绩。根据应聘资格审查的结果,用人部门可视情况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试讲资格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用人部门一般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初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作为复试推荐人选。

(2)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复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比例分别为60%和40%。

2.考核招聘

岗位代码为“B05-24-04至B05-24-21”的招聘岗位,可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4年第一批)(已附下方)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4年第一批)
用人
部门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人数 年龄
上限
学历/学位 职称/职业资格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及备注 岗位
相关联系人
财务会计学院 B05-24-01 财富管理专业青年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研究方向);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类别
具有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学习背景者优先
陈老师
0571-86929863
847187909@qq.com
合作经济学院 B05-24-02 园艺技术专业青年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须同时具备以下专业背景:
1.本科:园艺、园艺教育、园林、风景园林专业
2.硕士:林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研究方向);风景园林专业类别
盖老师
0571-86929976
hzjjxy@tom.com
公共教育学院 B05-24-03 体育专业青年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研究方向)
具备二级运动员资格。田径、跆拳道专项优先。
石老师
0571-86929846
396608975@qq.com
合作经济学院 B05-24-04 园艺技术专业带头人 1 40周岁 研究生/硕士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林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研究方向);风景园林专业类别
具有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
盖老师
0571-86929976
hzjjxy@tom.com
工商管理学院 B05-24-05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骨干老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物流工程、物流管理类相关专业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彭老师
0571-86929970
253271357@qq.com
工商管理学院 B05-24-06 市场营销专业骨干教师 3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专业类别;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管理研究方向)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彭老师
0571-86929970
253271357@qq.com
国际贸易学院 B05-24-07 跨境电商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外语语言文化(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方向);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专业类别
*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单老师
0571-86929910
871583529@qq.com
国际贸易学院 B05-24-08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专业类别
*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单老师
0571-86929910
871583529@qq.com
财务会计学院 B05-24-09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骨干教师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工商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研究方向);
应用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研究方向);统计学、审计专业类别
*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后学历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0周岁
陈老师
0571-86929863
847187909@qq.com
财务会计学院 B05-24-10 财税大数据应用专业骨干教师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财政学研究方向);
税务、审计专业别类;
工商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研究方向)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具有正高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陈老师
0571-86929863
847187909@qq.com
财务会计学院 B05-24-11 金融科技应用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研究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类别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陈老师
0571-86929863
847187909@qq.com
信息技术学院 B05-24-12 电子商务专业骨干教师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工商管理专业类别
韦老师
0571-86929727
zjietit@163.com
信息技术学院 B05-24-13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类别;人工智能类相关专业
韦老师
0571-86929727
zjietit@163.com
人文旅游学院 B05-24-14 传播与策划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类别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叶老师
0571-86929850
286365675@qq.com
应用工程学院 B05-24-15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类别;
生物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研究方向);
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方向)
田老师
0571-86929794
904708131@qq.com
应用工程学院 B05-24-16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别;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研究方向);
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方向)
田老师
0571-86929794
904708131@qq.com
应用工程学院 B05-24-17 数控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别
田老师
0571-86929794
904708131@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B05-24-18 思政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经济学、法学、历史学门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专业类别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温老师
0571-89718336
542009475@qq.com
公共教育学院 B05-24-19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类相关专业
石老师
0571-86929846
396608975@qq.com
公共教育学院 B05-24-20 体育专业骨干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体育学专业类别
石老师
0571-86929846
396608975@qq.com
人事处 B05-24-21 高层次人才 8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学校办学相近相关的专业;学校发展所需专业。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具有正高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0周岁。
翟老师
0571-86929819
451651467@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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