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80万元年薪诚聘高端拔尖人才

一、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一)全职引进人才:

1、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2、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教育部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

 4、A类漓江学者

 引进条件:

 (1)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在 50 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并有博士学位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具有敬业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组织管理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身心健康。

(2)近 5 年主持过 2 项以上(含 2 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 1项以上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或在国外主持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

(3)近 5 年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1 项,或教育部一等奖 1 项,或省级一等奖 2 项以上(含 2 项)奖励,以上获奖排名均为第一;或在国际、国内相关学科顶尖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4 篇以上(含 4 篇)。

5、B 类漓江学者

引进条件:

 (1)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原则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具有敬业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组织管理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身心健康。

 (3)近 5 年主持过 1 项以上(含 1 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 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在国外主持重要科研项目。

 (4)近 5 年获得教育部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1 项,或省级科学技术类二等奖 1 项,或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一等奖 1 项或 二等奖 2 项,以上获奖排名均为第一;或在国际、国内相关学科顶尖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2 篇以上(含 2 篇)。

6、紧缺专业教授

引进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原则上在 45 周岁以下;具有敬业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组织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身心健康。

7、博士

引进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原则上在 40 周岁以下;具有敬业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组织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身心健康。

8、对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科研成果水平按上述层次条件给予适当提高待遇。

(二)柔性引进人才:

1、A类专家

引进条件: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等。

2、B类专家

引进条件: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等获得者,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3、C类专家

引进条件:

 (1)在国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正高级职称。

 (2)能够参与我校实质性教学和科研工作,承担具体的教学工作、研究生指导工作或科研项目工作。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经历;达到本校该学科学术带头人水平。

二、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人才类别 住房待遇 安家费(含税) 科研启动费 薪酬(含税)
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的引进待遇之外,学校提供一套2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在我校实际工作满五年后,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的引进待遇之外,学校待遇面议 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的引进待遇之外,学校待遇面议 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的引进待遇之外,学校待遇面议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学校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 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的引进待遇之外,学校支付80万元 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的引进待遇之外,学校配套理工科100万元,文科50万元 80万元/年(含工资、人才津贴等)
教育部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 学校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 50万元 理工科80万元,文科40万元 50万元/年(含工资、人才津贴等)
A类 漓江学者 学校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 50万元(到校工作后一次性先支付20万元安家费,余下的30万元分八年按月发放) 10~30万元  
B类 漓江学者 学校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 30万元(到校工作后一次性先支付10万元安家费,余下的20万元分八年按月发放) 8~20万元  
紧缺专业教授 学校提供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15~20万元 3~8万元  
博  士 学校视当年住房状况提供房源 10~15万元 2~3万元  

(二)柔性引进人才待遇

1.A类专家:

(1)年薪面议,或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月薪10万元/月(含税);

(2)按《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见师政科技〔2013〕24号)享受科研奖励;

(3)在校工作期间可根据需要提供专家房居住;

(4)家住外地的,每年可按财务管理办法报销两趟往返路费。

2.B类专家:

(1)年薪20万(含税),或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月薪5万元/月(含税)。

(2)按《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见师政科技〔2013〕24号)享受科研奖励。

(3)在校工作期间可根据需要提供专家房居住。

(4)家住外地的,每年可按财务管理办法报销两趟往返路费。

3.C类专家:     年薪5-8万元(含税),或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月薪1万元/月(含税);在校工作期间可根据需要提供专家房居住。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度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中国博士人才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