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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公告

更多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5日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纳具有博士学位的高水平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结合工作急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2个教学部门、30个岗位、34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并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公安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强,能够做到管理育人、为人师表。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符合招聘岗位提出的要求和人民警察招录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⑵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⑶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⑷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⑸曾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⑹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⑺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楚,档案难以准确认定的;
⑻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⑼本人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⑽与学校在职教职工有亲属关系的(亲属关系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⑾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试讲和学术评议

采取试讲(包含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学术评议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包含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占80%、学术评议占20%。试讲和学术评议单独打分,单项总分均为100分,将试讲成绩和学术评议成绩按照8:2折算。试讲(包含面试、外语水平测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成绩(包含试讲、学术评议)80分以上者为考试合格。试讲采取讲台授课、黑板板书形式(不借助电子设备),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外语水平测试采取现场提问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学术评价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议。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

试讲和专业测试均合格后,安排应聘人员体检及心理测试工作。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组织人事处负责安排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及心理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人事档案审核。

(四)公示与录用:通过引进的招聘人员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调转人员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四、应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一)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件;

2、所有学历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

3、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4、相关成果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

5、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方式

本公告长期有效。学校第一轮招聘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3月30日(周五)下班前将简历及相关材料送达(或通过EMS邮寄)至学校组织人事处(办公楼504)。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xjxy2232@163.com,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姓名+所报岗位+中国博士人才网”,不按规定发送或提供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五、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为编制内引进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公安部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相关待遇。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享受安家费2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13万元(人民币)。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实战型专家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关于引进“两类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邮政编码:110854

联系人:宋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86982232、024-86982104

学校网址:http://www.cipuc.edu.cn/

附件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计划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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