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德州学院201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一)、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等领军型人才,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优惠待遇。

(二)、博士(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

1、安家费分三个层面:

(1)海外留学取得博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优秀博士:提供安家费20万元,第一年先行支付5万元,其余的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3万元;在德州购房的,可按借款一次性支付,每年冲销。

(2)对于紧缺专业优秀博士:提供安家费15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3万元;在德州购房的,可按借款一次性支付,每年冲销。

(3)对于一般专业优秀博士:提供安家费10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2万元;在德州购房的,可按借款一次性支付,每年冲销。

2、来校工作前三年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补助。

3、按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实验类博士(博士后)5万元,理工科理论研究类及文史类博士(博士后)3万元。

4、提供周转房,可免房租居住3年;不需要周转房的,3年内提供住房补贴300元/月。

5、无高级职称的,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内享受副教授有关待遇。

6、配偶需要安排工作的,在校内给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