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申请条件简介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访问总数:

一、国家级:

☆“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千人计划”):

申报条件: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获得博士学位;并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全职(全时)工作经历(海外取得博士学位者,可凭突出业绩,突破上述年限要求);申报时仍在海外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条件: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申报时已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工作1年以上。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青年长江学者”)

申报条件: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

☆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青”)

申报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获得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可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9个月以上。

二、省级: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

申报条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年龄不超过55岁;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来闽前在境外(省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境外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且直接落地来闽的,认定为海外引进人才类别;境外连续工作不足三年且直接落地来闽的、来闽前已由境外先期落地外省的、外省引进来闽的,均认定为国内引进人才类别;“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人选自然入选。

☆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条件: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业内公认;年龄35周岁以下;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需排名前三,省优秀新产品奖、省青年科技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其他社会公认重要奖项可参照执行)、或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论文、或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类、B类、C类)

申报条件:该项目为福建省2015年设立的人才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可查阅《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文〔2015〕308号)等文件。

☆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申报条件:所在学科应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或急需紧缺领域;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50周岁;获得博士学位;应已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或具有连续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且达到我省高水平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三、校级:

☆福州大学“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海外项目)实施办法(摘要)

申报条件:海外(或具有海外经历的)非本校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基本应聘条件如下: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治学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

2.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申报上年度12月31日。

3.具有以下海外留学背景条件之一的人才:

①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

②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1年以内。

5.科研成果要求:

理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含6篇,下同),其中必须在SCI一区或学校认定的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工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可抵论文数,仅限1篇),其中在SCI一区或学校认定的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SCI/SSCI一区或学校认定的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