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一)引进对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第二层次: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层次: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一般年龄<45岁。
第三层次特需人才: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
本公告仅针对第一、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含特需人才)相关详见《贵阳中医学院2018年博士引进公告》。
(二)引进形式
1、全职引进,即将引进人才的人事关系正式转入我校。
2、柔性引进,即采取黔中学者、“候鸟型”专家、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形式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实行合同管理。
(三)相关待遇
1、全职引进人才的待遇
(1)住房补贴
按服务期年限(服务年限包括2年、5年、10年),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住房补贴,具体金额面议(含省财政补贴)。
备注:省财政补贴在高层次人才入职后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不重复发放。
(2)安家费
按服务期年限(服务年限包括2年、5年、10年),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分别发放安家费,具体金额面议。
备注: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根据服务年限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和住房补贴。
(3)人才津贴
服务期内,在享受省政府发放津贴的基础上,人才津贴面议。
(4)科研启动金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议。
(5)职称待遇
按引进时本人已具有的职称直接聘任,低于正高职称的,首个聘期(三年)校内聘为教授并享受相关待遇,聘期满后未正常晋升教授的,则按其实际职称聘用。
(6)工作条件
根据引进时双方商定的工作条件予以配备。
(7)其他规定
①引进的第一、第二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具体情况,相关待遇可因人而异。
②第一、第二层次人才配偶,需由学校协助安排工作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③全职引进人才可与学校签订2年、5年和10年的服务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考核,并按服务年限兑现相关待遇。若2年或5年服务期合同满后,可续签合同至5年或10年,学校根据续签年限和相关规定兑现剩余待遇。
2、柔性引进人才待遇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双方商定待遇,并签订聘任合同书。合同书应包括引进对象来校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工作生活条件、考核和每年来校工作时间等内容。
二、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3134888924@qq.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中国博士人才网)
电话:0851-88233046;0851-88233060
联系人:罗老师 刘老师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