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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学院2014年学科建设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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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门类 专业(学科)带头人 专业(学科)骨干
经济贸易类 1-2人 3-5人
体育类 1人 3-5人
外国语言类(英语、日语) 1人 3-5人
新闻传播类(含播音主持) 1人 3-5人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含自动化) 1-2人 3-5人
土木建筑类(含工程管理) 1-2人 5-6人
工商管理类(含民航运输) 1-2人 5-6人
旅游管理类 1人 2-3人
音乐舞蹈类 1人 3-5人
美术与设计学类 1人 3-5人
合  计 10-18人 33-50人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条件

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教授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职称。

2、科研方向明确稳定且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多年从事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掌握该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并且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中青年学术梯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3、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过国家863、97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并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权威学术刊物上(一级学科的协会会刊)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5、学院发展迫切需要的特殊专业或少数紧缺专业的引进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学科)骨干条件

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具备如下条件:

1、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2、科研方向明确稳定且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多年从事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掌握该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能。

3、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过国家级项目。

4、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北京大学版本学科类)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5、学院发展迫切需要的专业特殊或少数紧缺专业的引进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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