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精神科(心理咨询门诊)负责人招聘公告
发布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2日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拥有两个院区,即院本部和太白湖院区,现有82个临床科室,15个重症监护病区,开放床位4432张,员工5581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1838人,承担着鲁西南地区2000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2021年医院门诊量为400万人次,出院病人为19.9万人次,手术总量12.8万例次,平均住院日6.6天,住院药占比为17.29%,主要业务指标和质量效益指标继续保持国内同级医院优秀水平。2022年7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2020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的通报》中,医院在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73位,位列全国三级综合医院前6%,位次同比提升14位,连续三年取得国家监测指标等级A+的好成绩,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及国内三级甲等医院第一方阵。在山东省202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位列省属公立医院第一名。医院获得国家卫健委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通报表扬,荣获国家卫健委财务司“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网络先进机构”称号等。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业务干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精神科(心理咨询门诊)负责人,1名。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政治站位,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 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立志为医院、科室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3. 熟悉本科室(部门)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沟通、组织与协调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资格与条件:
1.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现应从事精神卫生、心理咨询专业相关医疗工作,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3.若在本学科省级专业学会任常务委员以上,或具有三级医院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任职经历者,或具有较高行业地位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过组织处理(含诫勉谈话)及党纪政纪处分的,执行有关规定。
5.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学历学位等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2年7月31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 的信息以组织认定为准。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名不予受理:
1.被开除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三、选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填写《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业务干部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业务干部岗位竞聘报名表》PDF版(有个人手签签名,需附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最高学历证书和最高学位证书及在学信网上的验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中级证、副高证、正高证的封面与内容页。
(5)获奖证书以及能反映专业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4.以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jyfyzuzhirenshi@163.com。
5.应聘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公开选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医院依据任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初步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选聘录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定比例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院党委根据面试成绩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确定拟任岗位的考察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五)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按院党委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公示及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一贯表现征求考察对象所在纪检部门意见,审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
(六)党委决定:
院党委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和院内OA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任职手续:
任前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院党委发布干部任职文件,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入职、聘任手续。
四、有关规定与其他事项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
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二)其他:
1.成功选聘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2.成功选聘的外单位人员,符合我院人才引进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待遇。
3.其他未尽事宜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研究决定。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89号(邮编:272000)
(二)咨询电话: 0537-2903205,18678729312(组织人事处,胡老师)
(三)报名提交材料联系邮箱: jyfyzuzhirenshi@163.com
(四)医院门户网站网址: https://www.jyf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