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紧缺专任教师公告
招聘岗位:教辅岗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宿迁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宿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1-4号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5-8号岗位应届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1-4号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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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校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社团(协会)负责人。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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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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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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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岗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5-8号岗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5日9∶00-3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5日9∶00-3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5日-4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5日9∶00-4月1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5日9∶00-4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宿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zp.squ.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1-4号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5-6号岗位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中补充填写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3.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4月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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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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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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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