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诚聘英才

岭南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购房补贴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配偶安置 备注
实验学科 非实验学科
80 20 60 30 予以安置  
二、学术带头人
购房补贴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配偶安置 备注
实验学科 非实验学科
50 10 40 20 予以安置  
三、学术骨干
购房补贴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配偶安置 备注
实验学科 非实验学科
20 8 15 8 酌情考虑  
四、其他
人才待遇 购房补贴 (万元)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配偶安置 备注
实验学科 非实验学科
博士且教授、紧缺专业教授 25 8 10 5 酌情考虑  
博士且副教授 20 8 10 5    
博士 15 5 10 5    

注:1、团队引进及特殊人才((含留学归国人才)的待遇可视引进人才具体情况面议。

2、学科(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按湛师科研[2012]146号办法进行考核。

3、携带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来校(须转为我校课题且课题经费进入我校财务)的引进人才,可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办法给予经费配套或奖励。

4、引进团队或55岁以下博士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来校可申请广东省“扬帆计划”800万到50万的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或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

5、购房补贴在人事关系调入学校,购买学校所在地住房时,学校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

6、未购房前学校可安排过渡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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