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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告

招聘岗位:教职岗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学校简介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1984 年创建的南宁职业大学。2009年1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 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南宁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5月,学校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命名为“全国文明校园”。

招聘公告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 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 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 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待遇

教职人员控制数:与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三、招聘信息

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网上报名。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官网—机构设置—管理教辅科研部门—人事处—人事处首页“人才招聘”,报名网址: https://zzb.nnvtu.edu.cn/

2.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电脑注册并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通 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不实的,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成绩单等原件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的2025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认证书上专业报名,同时须提供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和聘用、劳动或人事关系合同书);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需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出具且有党组织盖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通过“招聘岗位”查看并选择需要应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发起一个岗位的申请,不得发起多个岗位。报考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
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等;如仍 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机关事业单位 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 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 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 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 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的,报名时间截止 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职我校教职工均实 行6 年的岗位服务期管理。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 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诚信情形 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未考虑 清楚报名意愿会中途放弃者,请切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8月7日9:00—8 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学 校官网或工作区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考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岗位所 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 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 认学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 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辅修专业不属于 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 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 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 年版)》(附件4)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交纳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 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交费, 交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交费 后未参加考试或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一律不予退费。

(五)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对应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 教职人员控制数计划表。开考比例为1:3 方可开考;若达不到1∶3 但确急需进人的,经核准后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 开考,仍旧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对应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专职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需参加笔试。专 任教师岗位、财务处干事、基建处干事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 于20 人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 审查人数大于等于20 人的,需增设笔试筛选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 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参加笔试(含增设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 至低分以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 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 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 人选的排名依据。

无需参加笔试(含增设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4.考试命题。笔试(如需增设的)、面试命题均由我校统一组 织入闱命制。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 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5.考试通知。笔试(如需增设的)、面试前一般提前至少 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短信等)通知考生考试的时间、 地点、考试方式等具体事宜,因面试时间距离报名结束时间不足2 个自然日而无法提前2 个自然日通知的,应在报名时提醒报考人员 接收笔试、面试通知书。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 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签到、抽签)的,取消考试资格。

6.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 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 号)执行,分为试 讲、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对应面试方 式(详见计划表“考试方式”),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 官在同日内完成。
(1)试讲:试讲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 师基本素质等进行考察,试讲成绩为满分100 分,试讲成绩须达到 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考察比例进入下一个程序。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 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面 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70%以上的方可按考察比例进入下 一个程序。

7.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

确定拟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1∶1.5 或1∶2比例确定。考生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70%及以上,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组织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 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 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 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 的,达不到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 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 招聘单位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递 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其他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 被我校确定为考察人选后,需在考察工作开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 知)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 格。

(七)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 比例确定体检人 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 号) 执行,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 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统一组织考生到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 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 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 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 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 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 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 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 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 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我校决策程序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官网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 日(且不少于5 个工作日)。

(十)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报到

我校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 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 班的,我校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在递 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 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 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 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 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 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 号)有关规定从严 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71-3869527

五、注意事项

年龄要求“40 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 年8 月7 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参加的考生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考生。参加本次考试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西路169 号南宁职业技 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530008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学校网址:https://www.nnvtu.edu.cn/

咨询电话:0771-2029342、0771-2029341


附件1:南宁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计划表.pdf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x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模版).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pdf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