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学201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满足大理大学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的需要,根据相关招聘政策规定,大理大学将常年公开招聘海内外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科和专业条件,并具有国家认可的博士学历和学位。
(四)身体健康,无高级职称的应聘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术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10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不超过50岁。
(五)所有应聘人员,其高等教育的所有阶段必须是以非继续教育类的全日制形式完成的(需同时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材料发送邮件报名。邮箱详见附件。
报名联系电话:0872-2219919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来我校工作的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身份证,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证明学业水平的奖励证书等。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首先要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
(三)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目录,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性成果原件。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方便的时间到我校参加面试考核。
五、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所有新进校人员,有6个月试用期,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学校将予以辞退。
七、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联系的具体方式。对违反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监督电话:0872-2219909 (大理大学监察审计处)
八、待遇及职责:
对录用的年青博士,享受与校内同级别人员一样的工资和津贴,此外再提供住房补贴人民币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10万元、文史类5万元。三年内提供周转房租住。工作职责面试时商定。
对已有显著业绩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如“长江学者”、“杰青”、“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学校给予不低于云南省内高校标准的年薪、科研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热忱欢迎海内外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来电或来函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872-2219919;张老师,电话,0872-2219916
附件:《大理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