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201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广东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其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1964年升格为五年制医学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易名为广东医学院。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08年成立广东医学院医药科技开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9年被广东省列为国家限额指标内的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总面积为1404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占地227 亩,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创建于2002年,占地1177亩,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校现有在编教师1194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645人,占教师人数的48%。有硕士生导师454人,博士生导师17人,博士后合作导师33人。教师中有105人次被列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重点培养对象,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增强学科综合实力。学院现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点,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高校重点扶持学科2个,医学特色专科2个。在科研条件方面,建有6个省、厅级重点实验室以及4个中外联合科研平台。良好的科研条件为人才培养和科研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近年来学校对外交流日益扩大,与美国、日本、香港、澳门以及兄弟学校开展学科共建、科研师资培训等合作。先后选派数十名教师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日本、新加坡、印度等国家和港澳地区进修学习和交流,邀请著名院士、学者和美、日、德、澳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来校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担任特聘教授等,扩大了学校的影响。
2008年,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广东医学院医药科技开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招聘范围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公共卫生学和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根据我校两校区学科优势和科研资源的分布情况,我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临床研究基地设在附属医院(湛江),基础医学、药学研究基地设在东莞校区。我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得到了广东省人事厅及东莞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享受东莞市的相关优惠待遇,招收学科科研条件优越,可优先使用我校4个公共科研平台,并可获得充足的科研资助和优惠待遇。广东医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成立为广东省地方经济的发展吸引和培养了一批高层次人才。目前在站博士后已取得骄人成绩,为国家和地方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共创辉煌。现将我校2012年招聘博士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届、往届博士不限,年龄在45岁以下。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浏览广东医学院主页(http://www.gdmc.edu.cn)“人才招聘”专栏登陆“应聘人员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录入和简历上传(注:不接收邮寄和电子邮件的个人简历,应聘人员务必通过“应聘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和个人简历)。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
三、聘用待遇
招聘的博士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为让新招聘的博士能尽快投入教学、科研工作,解决后顾之忧,给予新招聘的博士适当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详见下表)。
广东医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待遇一览表
待遇类别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备 注 |
---|---|---|---|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 24 | 25-35 | 承担国家项目的负责人,按带进来的项目1:2配套科研经费。 |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 19 | 20 | |
博士研究生 | 12 | 10 |
四、广东医学院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
岗位代码 | 需求专业方向 | 需求条件 | 需求岗位 | 招聘人数 |
---|---|---|---|---|
1 | 管理学或高等教育学 | 博士 | 管理 | 2 |
2 | 寄生虫学 | 博士 | 教师 | 1 |
3 | 病理学 | 博士 | 教师 | 3 |
4 | 病理生理学 | 博士 | 教师 | 2 |
5 | 解剖学 | 博士 | 教师 | 2 |
6 | 组织与胚胎学 | 博士 | 教师 | 3 |
7 | 医学生理学 | 博士 | 教师 | 1 |
8 | 细胞生物学、医学遗传学 | 博士 | 教师 | 1 |
9 | 免疫学或微生物学 | 博士 | 教师 | 2 |
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博士后 | 教师 | 2 |
11 | 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 | 博士 | 教师 | 2 |
12 | 内科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8 |
13 | 外科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1 |
14 | 妇产科、生殖医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3 |
15 | 儿科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2 |
16 | 医学影像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3 |
17 | 麻醉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2 |
18 | 神经病与精神病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3 |
19 | 口腔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2 |
20 | 传染病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2 | 中医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3 | 眼科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4 | 耳鼻咽喉科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5 | 急诊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6 | 危重医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7 | 整形外科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8 | 肿瘤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29 | 运动医学 | 博士 | 医疗、教学、科研 | 1 |
30 | 临床检验诊断学、内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与病理生理学 | 教授、 副教授(博士) | 教师 | 1 |
31 | 血液检验 | 博士 | 教师 | 1 |
32 | 化学 | 教授、 博士 | 教师 | 1 |
33 | 中药学 | 教授、 博士 | 教师 | 2 |
34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博士 | 教师 | 2 |
35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 教师 | 3 |
36 | 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 教授、 博士 | 教师 | 4 |
37 | 生物信息学与卫生统计学 | 博士 | 科研 | 1 |
38 | 分子生物学 | 博士 | 科研 | 1 |
39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或相关专业 | 教授、 博士 | 教师 | 1 |
40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 教授、 博士 | 教师 | 3 |
41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 教授、 博士 | 教师 | 3 |
42 |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优先) | 教授、 博士 | 教师 | 1 |
43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教授、 博士 | 教师 | 2 |
44 | 心理学 | 博士 | 教师 | 1 |
45 | 心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 | 博士 | 科研 | 3 |
46 | 计算机 | 博士 | 教师 | 1 |
47 | 图像处理、 计算机图形学 |
博士 | 教师 | 1 |
48 | 生物医学工程 | 博士 | 教师 | 1 |
49 | 数学或应用数学 | 博士 | 教师 | 2 |
50 | 物理学 | 博士 | 教师 | 1 |
51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 | 教师 | 2 |
52 | 党史、伦理学 | 博士 | 教师 | 2 |
53 | 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 | 博士 | 教师 | 2 |
54 | 仪器分析 | 博士 | 教学 | 1 |
55 | 药物化学 | 博士 | 科研 | 1 |
56 | 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
博士 | 科研 | 2 |
57 | 细胞生物学 | 博士 | 科研 | 2 |
58 | 药学相关专业 | 教授、研究员 | 科研 | 2 |
59 | 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 博士 | 科研 | 2 |
60 | 天然药物化学 | 博士 | 科研 | 3 |
61 | 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 | 博士 | 科研 | 2 |
五、招聘程序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2010】139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应聘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由广东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留意浏览广东医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gdmc.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203(人事处)
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广东医学院人事处
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博士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