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18年教师、教辅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等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18上半年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旅游学院2018上半年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
(一)本次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rs.sctu.e
du.cn:8023/web/index.do)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30日中午12:00。
(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应聘人员登录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旅游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
3、上传照片。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4、上传简历附件。应聘人员填报好网上基本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真实有效的简历附件,大小不超过5M。
5、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成功的应聘人员,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及时登陆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在线缴费。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于招聘报名系统中缴纳。
7、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我校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完成在线缴费,届时缴费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我校在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的本人审核状态中标注为“审核不通过”,如有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3月30日17:00前咨询人事处,联系电话:028-84825817。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中的资格复查三个环节。报考者简历中的各项信息仅作为其可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最终确定。拟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其所报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我校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不予以审核通过。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安排
1、通过我校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视为参加招聘的有效报名人数,有效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将取消招聘。
2、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考核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此轮成绩作为是否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依据,第二轮考试为综合性面试。第一轮考核形式为笔试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第一轮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3日上午9:30-11:30,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4、考务工作由我校组织人事处负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并与相关负责人签订保密协议。
(二)第一轮考核:第一轮考核的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具体参考资料见附件。各科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三)综合性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面试人员确定原则如下: 辅导员岗位按照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6: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其余岗位按照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及组织人事处网站中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部门:四川旅游学院组织人事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见具体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四川旅游学院。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方式。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为综合性面试,其中:
(1)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均为试讲和专业答辩,试讲内容另行通知,专业答辩形式为相关专业知识现场答辩;
(2)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答辩,题目由现场抽签确定。
4、面试手续办理、面试主要范围、面试时间。 详见具体通知。
5. 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及组织人事处网站中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性面试成绩*70%;
(二)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性面试成绩*50%;
(三)仅组织综合性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综合性面试成绩。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录入招聘报名系统,请考生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查看。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同时公布在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及组织人事处网站上,请考生及时查看。
(二)考试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及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 如某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
八、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尽快备齐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核确认。具体材料和程序详见通知。
凡审核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核不予通过,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学校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
政策和咨询电话:028-84825817 028-84820695。
四川旅游学院
2018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