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图书馆、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现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作能力。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硕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要求毕业专业为有机化学、应用化学、天然产物化学、药物分析化学。具备1年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操作维护经验;熟悉红外光谱、紫外光谱、分子荧光、高分辨率液质联用、核磁共振和单晶衍射等大型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与管理维护;具有有机合成、分离及结构解析和混合物分离的经验。
2.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
要求毕业专业为图书馆学或情报学。熟练掌握SAS或SPSS等统计分析工具;掌握数据挖掘方法和工具,能够完成数据采集、预处理等工作;熟悉文献计量分析方法和工具。能够撰写学科或某领域研究的发展态势、竞争力等分析研究报告,或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
3.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光伏系统效率研究人员
要求毕业专业为电力电子、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电子、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光电子、物联网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相近专业。具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rsc175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联系电话:0376-6391755。报名时须提交《信阳师范学院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共同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和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岗位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相关岗位的实际操作等。
4.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组织实施。
6.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待遇
1.实行人事代理。
2.工资、福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光伏系统效率研究人员享有参与研发知识产权成果80%的收益。
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