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人才招聘方案
发布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日期:2019年04月24日
为做好2019年人才引进工作,构建一支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和高效精干的管理队伍,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学校进人计划和相关考核办法均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进人考核过程在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将优秀人才选进学校。
2.坚持空编进人原则。学校及用人单位的进人计划要与学校及学院编制数或岗位空缺数基本一致。具有博士学位(学历)或具有教授职称的应聘人员,占编引进。其他人员劳动关系均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坚持优化结构原则。学校鼓励引进优势学科(专业)、特色应用学科(专业)、紧缺新办学科(专业)人才,以及高水平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优秀创新团队,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新进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组织协调学校的新进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2019年人才招聘工作的实施。
2.用人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该单位进人计划编制、新进人员考核与推荐等工作。
3.学校监察处成立人才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监督2019年学校和二级单位进人考核工作,处理招聘过程中申诉检举。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2.学历专业要求:人才引进要求学历和专业背景良好,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计划要求,本科及以上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高考成绩应达到高考当年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副教授或特别优秀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教授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2019年进人计划中另有要求的,需按照进人计划中具体岗位要求执行。
5.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
6.录用条件: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考核组织
1.考核主体:学校新进人员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中,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由学院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邀请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监察处人员参加,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每年根据需要定期举行。
2.考核方式:
(1)占编引进人员考核
考核前,用人单位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交人事处,同时负责组织有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负责人)及外单位相关学科专家等人员参加的7人及以上考核组,对拟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2)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考核
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分为用人单位考核和学校考核两部分,用人单位考核其学术能力和专业知识,学校考核其教学技能和综合素质。
①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比例不低于1:3,进人计划中标记星号的岗位不低于1:2,实际应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和学校考核时均需达到上述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符合其他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转报其他岗位。
②用人单位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考核组(7人及以上),对拟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科研潜力和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③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1:3(进人计划中标记星号的岗位按照1:2)比例推荐应聘者到学校参与考核。
④学校组织专家组(专家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4人,要求副高以上职称)对应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和课堂教学技能进行考核。
⑤考分统计:学校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低于75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
五、应聘流程
1.报名:对于学校集中考核岗位,自集中招聘考核日程安排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电子简历接收截止到学校考核前三天(不含考核当天)中午11:30。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文件要求的方式和规定时间将电子简历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通过资格初审且岗位未取消的报考者为有效报名人员。
学校集中考核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兼报专职辅导员岗位。
2.资格确认: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均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填写承诺书,学校和用人单位根据年度进人计划,严格审核应聘者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
3.考察录用:应聘者通过考核方有被录取资格;入围多个岗位聘用名次的人员可选择岗位;入围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占编引进人员报上级批准后办理入编手续。
六、相关事宜
1.学校进人计划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为准,各用人单位只发布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形式等具体事项。
2.信息工程学院、教育集团的进人考核由用人单位单独组织、单独聘用。
3.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申请报名情况安排集中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办公室按照规定提前在网上公布。
4.在学校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的异议没有结论前,所公示的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
5.拟聘人员应当于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所需最终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届时未能提供证书、证明原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或者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被取消的,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且不再顺延。
7.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9年计划招聘人员的考核;对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考核考察,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
8.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9.对于人才待遇兑现要求提供的学术、专利等成果认定的截止时间一律以学校人才引进归属年份的12月31日前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以相关文件落款、期刊出版时间为准,不含录用通知等)为准。
10.各单位在专业审核过程中务必要做到严格把关,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全面负责来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方面的资格审核,并将经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审核结果报人事处。
11.各用人单位在集中招聘考核过程中使用的考核方法应严格与学校的考核方式保持一致,如有实践考核环节,应将具体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12.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具体岗位招聘需要和人才引进政策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和《阜阳师范大学人才政策摘要》(附件2)。
13.专职辅导员及机关教辅单位人员的考核由学校统一进行,具体考核方式见相应的招聘公告。
14.本招聘方案及招聘计划(占编引进人员)待上级部门批准,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准通过的方案、计划为准。
15.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36037
人事处招聘邮箱: fysdrsc@126.com(仅负责招聘咨询,不接受简历投递,应聘简历请投递到各具体用人单位)招聘电话: 0558-2596798(杨老师)
招聘网址(人事处):http://210.45.32.7/xiweb/rsc/index.asp
附件2:阜阳师范大学人才政策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