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事业编制博士招聘层次及引进待遇
招聘 层次 |
招聘条件 | 引进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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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学术条件(符合条件之一者可入选) | ||
杰出人才 |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应有5年以上留学或海外工作经历,学术成就特别突出。 |
(1)国家科技奖主持人; (2)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计划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4)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主持人; (6)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7)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8)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9)省部科技奖一等奖2项主持人; (10)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在Nature、 Science或Cell等国际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1)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在影响因子超过10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
特聘教授二级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提供50万元住房补助,配套4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提供所需的工作条件,视需要可配备3名助手 |
高端人才 |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应有4年以上留学或海外工作经历,学术业绩特别显著。 |
(1)国家级突贡专家; (2)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3)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4)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4项; (5)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奖指导教师; (6)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 (7)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主持人; (8)四川省农畜育种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9)四川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10)先后主持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2项; (11)省部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 (12)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20,且代表论文影响因子超过8。 |
特聘教授三级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提供40万元住房补助,配套2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视需要可配备2名助手。 |
拔尖人才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应有3年以上留学经历,科研能力特别突出。 |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3)四川省百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主持人;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6)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7)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8)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3项; (9)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计划项目的二级课题主持人; (10)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主持人; (11)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主持人; (12)国家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站长; (13)四川省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 (14)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主持人; (15)省部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主持人; (16)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15,且代表论文影响因子超过5.0; (17)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SSCI、AHCI收录论文5篇,或EI、ISTP、CSSCI收录论文10篇,或CSCD收录论文12篇。 |
特聘教授四级岗,担任博士或硕士生导师。提供30万元住房补助,配套50万元科研启动费。视需要可配备1名助手。 |
优秀人才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应有2年以上留学经历,教学和科研能力突出。 |
(1)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获得者; (3)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2项;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计划项目的三级课题主持人; (5)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主持人; (6)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主持人 ; (7)四川省产业技术体系协作专家; (8)四川省农畜育种攻关课题主持人; (9)国家科技奖主研人员; (10)获省部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主持人; (11)近3年主持培育国家级审定新品种或新产品1个; (12)近3年主持获发明专利4项; (13)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12,且代表论文影响因子超过3.0; (14)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SSCI、AHCI收录论文3篇,或EI、ISTP、CSSCI收录论文8篇,或CSCD收录论文10篇。 |
特聘副教授一级岗,担任硕士生导师。提供20万元住房补助,配套25万元科研启动费。 |
学术骨干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教学和科研潜质较好。 |
(1)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主持人; (2)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3)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项目主持人; (4)省部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研; (5)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 (6)近3年主持获发明专利3项; (7)近3年主持获新型实用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5项; (8)近3年主持培育省级新品种或新产品2个; (9)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或累计影响因子超过6.0),且代表论文影响因子超过2.0; (10)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SSCI、AHCI收录论文1篇,或EI、ISTP、CSSCI收录论文6篇,或CSCD收录论文8篇。 |
特聘副教授二级岗,可担任硕士生导师。提供10万元住房补助,配套15万元科研启动费。 |
专任教师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具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或达到学术条件之一者优先。 |
(1)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主持人; (2)省部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主研人员; (3)近3年主持培育省级新品种或新产品1个; (4)近4年主持获专利1项; (5)近4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或累计影响因子超过1.0; (6)近4年以第一作者发表EI、ISTP、CSSCI收录论文2篇,或CSCD收录论文3篇。 |
特聘副教授三级岗,可担任硕士生导师。提供单间住房或按月发放500元住房补助,按学校学科建设双支计划每年申请相应层次科研经费。 |
备注:
各层次的特聘岗位仅限入职的前4年,入职后可根据学校政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并按就高的原则执行相关待遇。
4年后除具有博士学位特聘副教授三级岗外,按学校同职级教师执行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