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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更多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校美院[2016]15号

学院各系(部)、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增强办学核心竞争力,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

(一)建设充满魅力的艺术学院。善于从整体的、战略的层面思考自身特色,在优势中形成个性,在特色中走向卓越。

(二)提升学院办学综合实力。以更宽的社会视野,更大的气魄,汇聚一批优秀人才,引领社会艺术与文化发展方向。

(三)打造学院高水平教师队伍。将人才视为学院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积极争取内外部资源,提供优质人才服务,营造和谐工作环境。

二、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大力构建教师发展综合体系

(四)创新教师选聘机制。实施“艺术人才引育”工程、“高端人才”储备计划。充分利用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有利契机,加大学院教师招聘宣传力度,尝试与八大美术院校、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海内外知名艺术类院校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以才引才”,“以情引才”,“跟踪联才”,“会议猎才”等方式,大力引进博士、工艺美术大师、有发展潜力的高职称人才等,予以配套安家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待遇,争取在旗山学者(海外项目)、闽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上获得零的突破。

(五)完善教师服务机制。建立有利于引进优秀人才的快速工作机制,定期梳理、调整影响教师队伍建设的院内政策,及时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引进人才事项,形成高效人才引进决策机制。对新引进的教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以人为本,对特殊人才特事特办,全面为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六)构建教师发展扶持机制。积极搭建人才成长平台,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将青年教师融入教学科研团队,通过项目支持、学术引导、名师领航、工作室锻炼、海内外进修培训等措施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参照学校进修培训文件,制订学院配套政策,有计划、有选择地选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参加海外研修,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首次出国(境)留学连续超过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学院每年减免其一定的教师工作量,推进教师队伍博士化、国际化水平。

(七)启动“鹭潮学者”奖励支持计划。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引导作用,以省级、校级重点、特色专业为主线,依托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每年遴选若干名在教学科研突出,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视野宽阔,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聘为工艺美术学院“鹭潮学者”,予以专项经费资助,通过重点培养和引进,冲击学校旗山学者、闽江学者等人选。

(八)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学院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与艺术人才市场接轨的、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特点的新型人事制度,完善内部分配和薪酬激励制度,切实推行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绩效工资中职务业绩分值指标与考核体系,进一步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对新聘用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学院应保护其学术生涯,保障他们三年内收入水平,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考核奖励按本单位副教授标准执行;制订教师教学科研标志性成果奖励实施细则,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

 (九)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积极对接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教务部门、社科处、人事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等职能部门,在争取校级财政加大对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投入的同时,用好用活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团队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设立3~4项专项奖励基金,表彰学科建设、团队建设、教学改革等业绩突出、师德高尚的教师。设立学院人才职业发展基金,按照教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1.5%~2.5%的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配套资助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国内外访学、进修、培训等。

(十)创新岗位聘用办法。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合理设置各系高级专技岗位结构比例,鼓励青年教师冒尖,预留一定高级岗位职数直接向青年教师倾斜。将教师晋升高一级专技职务情况纳入考核系(部)主任工作绩效指标体系,对已达到晋升高一级专技职务年限但仍未参评的中初级专技职务教师,由系主任负责指导并督促其尽快参评高一级专技职务,对于年度工作效果明显的系主任,实行单项奖励。制订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条件,提交学校研究,以支持优秀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才,打造高水平、年轻化、有冲劲师资队伍。

(十一)创新激励与退出机制。注重教职工非货币化绩效激励政策的开发管理,将学术休假、科研项目资助、出国进修、学术交流、解决配偶工作、提供优质住房等作为激励人才的辅助政策。完善人员退出机制,严格聘期考核,对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教职工,通过降级、转岗、解聘等方式予以流转、退出;严把入口关,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三、加强人才组织领导,大力增强教师队伍建设合力

(十二)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学院党委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学院党委至少召开1~2次专题会议,听取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定期督导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提升党组织对青年教师的亲和力、感染力、凝聚力,关心一线教师身心健康及职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优秀教师解决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实际困难,让优秀教师安居乐业。

(十三)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尝试建立系(部)主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资年薪制,充分发挥各系(部)主任作用,保证其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到教师管理工作中,真正承担起挖掘、吸引、培育优秀教师的职责。各系教师,尤其是教授是学科领域的专家,要充分体现教授治学作用,让教授积极参与寻求优秀人才、推荐人才工作;对举荐人才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学院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支持。

(十四)营造校园和谐文化氛围。畅通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确保学院教代会教师参会比例,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各类协会、论坛、沙龙和文化体育活动,成立以“增进感情、构建和谐、加强交流、共谋发展”为主旨的学院青年教师联谊会,创新人才组织形式,加强青年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对话与碰撞,鼓励青年教师自主参与产学研项目。

(十五)提高服务教学科研水平。学院要丰富图书资料和数字资源,实现仪器设备使用共享,优化网络运行环境,为教师教学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支撑和服务保障。人才工作队伍要积极申请校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参与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工作项目研究等,加强思考与总结,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教师提供更快捷、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中共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附件1:福州大学“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海外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福州大学“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3: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鹭潮学者”奖励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4: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意见